项目新闻

保障食品安全 共建幸福西安!
2021-08-15 13:50:00
保障食品安全 共建幸福西安
致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一封信
 
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:
        近年来,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“四个最严”的指示要求,紧紧围绕党中央、国务院,省委、省政府以及市委、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,全面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、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,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,持续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,全面提升全链条食品安全质量水平,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,促进了食品产业健康发展。2014年至2021年我市连续七年在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中名列第一,2017年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全国首批“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”称号。
       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您诚信、自律的生产经营理念;离不开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;离不开您与众多同行企业积极回馈社会、关注公众利益、履行社会责任。在此,诚挚感谢您对我们食品监管工作的支持,感谢您对全市食品安全所做的贡献!
        近期,国务院食安办将对我市“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”进行复审验收。食品安全,事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,事关社会和谐稳定,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,更需要我们广大生产经营者,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。希望全市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,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,全方位履行主体责任,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,着力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、共担责任、共同保障,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。
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过程中,有关部门将对我市进行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创建复审工作知晓率、支持率的民意调查。如果您和您的家人接到电话访问,或者遇到调查人员当面提问,请您站在维护我市食品产业健康发展、维护食品生产经营者良好形象的角度出发,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。
        我们期待,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积极参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工作,共同维护我市“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”荣誉称号,为社会公众,同时也是为您自己、为您家人、为您亲友的饮食安全贡献出您的力量!您满意的回答,是对我们工作最有力的支持,您的参与,必将推动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,您的行动,必将为实现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增添正能量!
        最后,祝您工作顺利,身体健康,万事如意!
 
 
 
西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
2021年8月12日
 





 

上一篇:省人大调研组莅临西安曲江老年公寓指导调研!
下一篇:了不起的我们,在一起,再出发”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会圆满成功!

备案号:陕ICP备2020017799号-2